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中小学校学生运动员 (体育特长生)选材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05-09 来源: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3-00134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日期:2023-05-05
- 发布日期:2023-05-08
- 文 号:攀教体发〔2023〕16 号
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中小学校学生运动员 (体育特长生)选材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 教育和体育局、钒钛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属事 业单位(学校 ):
现将《攀枝花市中小学校学生运动员(体育特长生) 选材 招生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县 ( 区 )、各学校按照要求抓好 贯彻落实。
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 年 5 月 8 日
攀枝花市中小学校学生运动员(体育特长生) 选材招生实施方案
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是培养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发展竞技体育的责任主体。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小学、初中、高中 (阶段) “一条龙”、常态化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努力培养胸怀祖国、志在奥运、顽强拼搏、永争第一的高水平运动 员队伍,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材招生学校
我市中小学校,包括普通高中学校、承担省运会任务的义务教育学校 ( 以下简称义务教育学校 )、市体育中学等。我市民 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可参照执行。
二、 选材招生名额
(一) 义务教育学校。义务教育学校每年初确定当年学生 运动员(仅限于备战省运会的项目) 选材计划,具体项目和人 数于每年 4 月底前报送属地教育体育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市教 育和体育局(竞赛训练科、基础教育科) 备案后实施。
(二) 普通高中学校。普通高中学校每年体育特长生招收 计划不少于当年本校高一新生招生计划总数的 5%,方案于每年 5 月前报属地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审核和市教育和体育局(体卫艺 科、基础教育科) 审定后实施。其中省运会备战项目和篮球、足球、排球、田径为必招项目;从全市“一盘棋”大局和“一条龙” 体系出发,还应适当招收其他项目的优秀学生运动员,解决其 就学问题。
三、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运动员选材
(一)选材。义务教育学校每年 4 月和 11 月面向全市选材。 各县(区) 教育和体育局、钒钛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及各级中小 学校要予以支持。未经市教育和体育局批准,其他时间段不得 进入中小学校选材。
(二) 试训与入学。 义务教育学校初选试训学生运动员, 原则上安排在暑假、寒假和课余时间进行,不得影响学校、学 生正常教育教学和学习。试训合格的学生运动员名单及时报送 属地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审核和市教育和体育局(竞赛训练科、 基础教育科) 审定后, 由市、县(区) 两级教育体育主管部门 统一安排入学。需办理转学手续的, 由有关学校、教育体育部 门为其办理。
四、普通高中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
(一) 报名。在初中阶段至少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运 动员,方可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体育专项测 试。
参加省级比赛获得前十二名;
参加市级比赛获得前八名;
参加县(区)级比赛获得前三名;
获得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
学生运动员报考项目与取得运动成绩的项目原则上要一 致。报名工作由各普通高中学校自行组织。
(二) 考试。专项测试由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学校实际, 自行确定专项测试时间,专项测试由普通高中学校自行组织,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录取。
1.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体育特长生中考文化成绩原则上不低 于当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后,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学生运动员的专项测试成 绩择优录取。
2.备战省运会的学生运动员专项成绩特别优秀,中考文化成绩未达到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招生学校向 属地教育体育主管部门申报同意后,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核, 审核通过后予以录取。未纳入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项目,备战省运会特别优秀的学生运动员,经市教育和体育局批准同意, 相应普通高中学校应予以录取。同一学生运动员被多所学校录 取时,承担省运会任务的学校优先录取。
3.普通高中学校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名单在本校公示2 天, 公示结束后报送属地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审核和市教育和体育局 审定后由市教育考试院实施录取。
4.因备战省锦标赛和省运会的需要,需办理转学的高中学生运动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此方案从 2023 年开始执行。
解读:关于攀枝花市中小学校招收学生运动员(体育特长生)选材招生有关政策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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