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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

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74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1-09-2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毕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炳三区设公立幼儿园 增加普惠幼儿园的建议》(第7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炳三片区增加开设公立幼儿园满足群众所需的建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办幼儿园建设,先后实施了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年以来,我市出台了《攀枝花市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实施方案》(攀办发〔2017〕113号)和《攀枝花市公办幼儿园建设以奖代补办法》(攀办发〔2017〕120号),进一步支持鼓励各县(区)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十三五”期间,在主城区新建公办幼儿园8所,总投资8168.5万元。其中在炳三区租用场地建设了东区奥林匹克幼儿园,办学规模9个班,270人。为进一步增加炳三区公办幼儿园,经过市区两级研究,以划拨形式在攀商首院西南侧位置新增学前教育建设用地6578平方米,用于建设公办幼儿园,规划15个班450人,总投资3000万元,目前已进入项目前期方案设计阶段。东区政府还通过协商,拟回购阳城龙庭小区配套幼儿园园舍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规划9个班270个学位,目前幼儿园回购工作已达成初步意向,待东区政府批准。

  二、关于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鼓励炳三片区多开设普惠性幼儿园,增加学位的建议

  2016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普惠性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攀教体发〔2016〕27号),到2020年已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86所,学位12246个,市县两级年补助金额达到1481万元。炳三区已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所,学位270个。我市正在组织开展《攀枝花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修订工作。按照《四川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川教〔2020〕1号)有关精神,落实县(区)学前教育发展的主体责任,参考本地前三年公办幼儿园生均教育经费支出水平,综合考虑办园成本、群众承受能力和财政补助,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合理确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在炳三区发展更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三、关于调整高端幼儿园收费标准,缩小公立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高端幼儿园收费差距的建议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46号)的规定,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各幼儿园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确定收费标准,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政府指导定价,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自主定价。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落实属地政府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责任,通过建设炳三区公办幼儿园,炳四区的恒大城幼儿园,玉棠府幼儿园,新鸥鹏幼儿园,回购阳城龙庭幼儿园,改扩建炳草岗二街坊幼儿园等举措,提供更多优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促进炳三区以及整个主城区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