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1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0-2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XXX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为青少年体育活动积极创造条件的建议》(第2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利用小块空地,建设街边篮球场地”的建议
2022年7月,市教育和体育局印发了《攀枝花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攀教体〔2022〕59号),全民健身场地补短板工作计划中明确各县(区)要在不影响有关规划实施及交通、市容、安全等前提下,采取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以租赁方式供地、倡导复合用地等模式,解决好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用地问题。
二、关于“利用社区、小区架空层等平时空置的室内场地,建设乒乓球或羽毛球简易场馆”的建议
新建居住区严格落实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场地设施的要求,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已建成居住区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或现有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指标要求的,因地制宜配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三、关于“室内场馆在时间利用分配上向青少年倾斜,鼓励社会力量开办体育类培训班,在场地使用上给予支持保障”的建议
全市公共体育场馆向青少年实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220天,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全市各级各类体育协会、体育培训机构等开设了各种项目的体育类培训班,使用的场地采用与公共体育场馆签订租赁合同和自建场地等多种模式提供,为全市青少年提供了多种选择。
感谢贵委对我市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7月28 日
发布:刘清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