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7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0-2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XXX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名师培养发展长效机制的建议》(第1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经费保障”的建议
目前,我市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经费均通过市级教师培训专项资金,按年度拨付到工作室所在单位,专款专用,单独列支,严格遵循财务相关制度,由领衔人统筹安排,所在单位负责监督。《攀枝花市中小学市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攀教体发〔2018〕49号)规定:“工作室建设期间,每年通过市级教师培训专项资金安排每个工作室3万元建设补助和成果转化推广经费,连续安排3年,以年度拨付到工作室所在单位”,同时对工作室的经费使用范围、工作室活动期间课时费等均作了明确规定。
在实施过程中,我局针对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2022年出台了《攀枝花市教育系统“三名工程”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细化了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同时提高了经费保障标准。将工作室建设资助资金按照“二类人才工作室每年补助12万元,三类人才工作室每年补助10万元、四类人才工作室每年补助8万元、五类人才工作室每年补助4万元”的标准进行资助。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对接,根据我市人才经费政策和财权事项相统一原则,合理合规兑现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资助资金,保障工作室有序运转,激励工作室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关于“充实平台、建立通道”的建议
为深入实施市委总体发展战略,认真贯彻落实攀枝花市《关于实施“人才兴攀”战略加快建设川西南滇西北人才创新发展聚集地的意见》《攀枝花教育和体育人才集聚支持实施细则》精神,印发了《攀枝花市教育系统“三名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及配套管理办法 (攀教体发〔2022〕33号)。为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引领、示范和带头作用,为年轻教师搭建成长平台,2023年,评选推荐了 “攀枝花名师工作室领衔人”26名, “攀枝花名班主任工作室领衔人” 5名, “攀枝花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13名, “攀枝花教育体育专家团队领衔人”33名,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由原来的15个增加到了44个,还新增了教育体育专家团队,充分为青年教师成长提供平台。同时,按照3年时间为管理周期,明确要求工作室每年集中研修不少于4次,专题研训不少于3次,面向成员开设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或专题报告等不少于2次,对每一名成员进行听评课不少于1次;在一个周期内至少建立1个教育帮扶基地或专家示范点,每年开展教育帮扶、示范活动不少于2次,申请或完成市级以上课题研究1项以上,形成科研成果5项以上,做好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工作。
三、关于“完善培养机制”的建议
《攀枝花市教育系统“三名工程”实施方案(试行)》规定:在3年培养周期中,每年对工作室各项工作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形成绩效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安排次年工作室补助经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视情况核减下一年度补助经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工作室予以撤销。3年培养周期满后进行终结性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为“优秀”的,可直接进入下一周期工作室建设,考核为“合格”的可申请进入下一周期工作室建设,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其领衔人再次申报市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室资格。3年培养周期结束后,开展优秀工作室、优秀课程资源、优秀科研成果、优秀领衔人、优秀成员等评选、展示活动。根据成果质量,结集出版发行。目前,我局已完成了攀枝花市教育系统2023—2025年“三名工程”领衔人和名学校(园)评选工作,接下来将做好工作室建设、管理、指导、考核等相关工作,切实提高各工作室及成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努力实现“培养一个,带动一批,辐射一片”的目标。
感谢贵委对我市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7月28日
发布:刘清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