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对市十届人大八次会议第2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市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1-09-2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叶桦、张治文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城市健身步道规划建设力度的建议》(第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健身步道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建成了一、二期国家登山健身步道275公里,正在推进三期国家登山健身步道123公里建设。其中,将部分健身步道融入到城市景观建设当中,已建成攀枝花公园登山健身步道、竹湖园健身步道、东区沿江景观步道、炳三区学府游园健康步道、天星湖公园健身步道、仁和区滨河景观步道、米易县健身绿道、西区和盐边县公园健身步道等,为广大市民就近、就地开展健身活动提供了便利。同时,在城市农村社区、居民小区、康养度假区、贫困村、旅游新村、新建楼盘等也建设了规模不一的健身步道,并安装了1000余套全民健身路径和休闲健身设施。2018-2021年,在老旧小区改造体育健身设施69套、体育场地3个、建设步道333米,其中:东区攀宾小区73米、马兰山小区120米、苗圃小区80米、十九冶小区60米。住建部门正在组织编制“十四五”老旧小区专项改造规划,将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体育健身设施,对小区内现有健身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对有条件的小区增设健身设施、健身路径、绿地步道、体育场地等。
二、关于您提出的制定中长期健身步道建设规划的建议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等12部(委、局)《百万公里健身步道工程实施方案》和我省有关要求,我市于2019年制定了《攀枝花市健身步道建设方案》,全市健身步道总体规划建设2249.8 公里,总规划投资5.2亿元,其中登山步道1394.8公里,健走步道150公里,骑行步道685公里,其他步道20公里。各县(区)根据情况和财力情况正在逐步推进实施。
我市自然规划部门正在组织编制的《攀枝花市国土空间规划(2019—2035年)》,将结合步行系统等专项规划,体现建设步行友好城市相关内容,构建系统安全的慢行系统,结合街道和蓝绿网络,构建连通城市和城郊的绿道系统,规划提出城市中心城区覆盖地上地下、室内户外的慢行系统规划要求。在慢行系统规划中,按照因地制宜,绿色发展理念适当配置适宜建设的城市健身步道。
三、关于您提出的逐步增加健身步道有效供给的建议
经与自然规划、住建、城管等部门沟通协调,除了加大实施《攀枝花市健身步道建设方案》外,将采取以下措施逐步增加城市小区健身步道供给:一是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文件规定,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套群众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二是在新建住宅小区内配套健身设施中,优先推荐开发商建设健身步道,在居住区周边绿地因地制宜建设健身步道。三是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健身设施,建设体育休闲健身场所,打造群众身边“15分钟健身圈”,在适宜的区域建设健身步道。四是在新城建设开发中,将城市健身步道设置理念融入城市设施建设中,在宽敞地段合理规划健身步道,满足市民健身需求。
感谢你们对我市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