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对市十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9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市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0-09-0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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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评而未聘”的教师职称聘任问题的建议》(第2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米易县教师职称“评而未聘”问题,您建议市级层面给予协调,予以政策倾斜,解决米易县“评而未聘”教师的职称聘任问题。对此,市教育和体育局高度重视,详细了解了米易县教师“评而未聘”的情况,并积极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了沟通,积极督促米易县在执行原有政策的基础上,协调各方,加大解决力度,同时执行并用好《攀枝花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6—2020年)》中关于“在我市所有村小(教学点)、艰苦边远乡镇学校任教累计满20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符合评聘具体标准条件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这一政策,为解决“评而未聘”教师提供新的政策支持。
一、米易县 “评而未聘” 一级教师情况及近年来的解决情况
米易县2005、2009、2010年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的“评而未聘”教师共有1174名,在全市各县区人数最多,矛盾最为突出。自2005年至2015年米易县通过11次评职称解决了全县共688名“评而未聘”老师的一级教师岗位,推进力度是全市最大的。
2016年为了进一步加快解决“评而未聘”教师职称问题,米易县教育局在《米易县教育局转发省市县<关于报送2016年度中小学教师高级 中级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的通知》中明确说明,各校在组织中级职称竞聘时,可根据中级职称空岗数,结合自身实际,合理分配评而未聘和新评人员比例,可优先解决评而未聘人员。2017年9月在《关于此次级别调整和新聘工作的几点要求和说明》中明确要求,各学校一级教师岗位(一般是10级岗位)上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去年评职通知精神,原则上拿出空缺岗位数的75%左右的名额,制定竞聘方案(结合学校自身实际)将原来评了一级教师任职资格,但没聘用到一级教师岗位上的老师(俗称评而未聘人员――含享受22号文待遇和未享受待遇的人)直接竞聘到10级岗位上。2018年起,评职时在继续执行了以上政策的基础上,米易县教育局又下发了《关于落实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评职文件的具体操作办法》,落实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高级教师、在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30年且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不占专业技术岗位数,从而增加了一级教师空缺岗位数。通过2016年—2019年四次评职的快速化解,据2020年2月统计,米易县“评而未聘”人员还剩144名。
二、“评而未聘”教师矛盾化解工作进展
今年,米易县加快了解决评而未聘教师的工作进度,化解评而未聘教师矛盾。今年4月,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协调米易县人社等部门,拿出36个空岗,一次性为36名评而未聘教师解决了岗位聘任问题。目前,米易县“评而未聘”人员还剩108名(含中小学教师100名、校医4名、幼儿教师4名;其中已享受22号文待遇的69名,还未享受待遇的39名)。
同时,市教育和体育局督促米易县今年启动实施《攀枝花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6-2020年)》中关于“在我市所有村小(教学点)、艰苦边远乡镇学校任教累计满20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符合评聘具体标准条件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政策。按照该政策,今年6月,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会同米易县人社局组织开展了落实上述政策的岗位聘任申报,共收到70名评而未聘教师申报一级教师岗位的材料,目前,资料和条件审核工作已结束,有59名教师符合聘任条件。下一步,米易县将尽快为符合条件的59名教师解决一级教师岗位。至此,米易县职称评而未聘的问题将得到极大缓解。
感谢您提出的务实建议,我们将严格抓好工作落实,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市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