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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

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对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5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市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2019-08-1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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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专项经费扶持农村学校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项目持续发展,助推乡村教育振兴的建议》(第6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关注农村学校传统文化教育价值,设立专项资金保障项目学校的持续发展”的建议

  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实根基,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学校传统文化教育,2017年安排15万专项资金支持平地中心校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研发,取得初步成效;2018年向省上推荐平地中心校为四川省乡村学校振兴联盟成员,为乡村学校争取更多关注和支持,推荐迤沙拉村小为最美乡村学校,打造具有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艺术学校;印发《攀枝花市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施意见》(攀委办〔2018〕56号),要求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国民教育,有序推进优秀传统文化校本课程建设;制定《攀枝花市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实施方案》(攀教体思政〔2018〕14 号),明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进校园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内容、实施途径和保障措施,以国家课程为核心,小学、中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为重点,积极有序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构建起课程、课堂、课外、互联网等多元推进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全市中小学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教学、普及与践行。

  二、关于“对审核评定的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每年给予15万的专项建设运转经费”的建议

  我市大力支持优秀传统文化学科和课程建设,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课题研究,已安排42万专项资金支持大河中学优秀传统文化艺术教育,打通中小学继续教育通道,保障优秀传统文化艺术教育的可持续性;推进川剧、曲艺、书法、武术、传统体育、中医药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等进校园;深化墨香校园、小小百家讲坛、寻访红色足迹等教育实践活动,打造青少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实践(实习)基地;提升师资队伍水平,加强面向教师的中华文化特别是三线文化教育培训。

  同时,我市已经出台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服务内容主要有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我们也将鼓励学校将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保护相关内容纳入到课后服务工作中来,同时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相关活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学生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学习意识。

  根据《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 年)》,我市将安排部分资金作为优秀文化艺术传承项目专项资金,形成常态化支持。但由于近年来市、县(区)经济运行压力较大,非遗项目、传承基地校数量较多,暂无其他专项经费设置。今后,将在学校文化建设、精品项目打造中,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落实相关经费。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