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对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6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0-1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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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大河中学享受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的建议》(第7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志愿和招生范围的建议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下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认定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四川省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共同体领航学校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通知》川教函〔2023〕158号的文件要求,大河中学2023年被认定为省一级示范高中(特色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党组会研究讨论同意,我局制定了《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攀教体发〔2024〕16号),市教育考试院印发了《攀枝花市2024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实施规定》(攀招委〔2024〕号)。考虑到大河中学校的未来发展和实际情况,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在第一批次分配招生名额240人,第三批次分配招生名额620人,调节性计划100人。
二、关于定向切块的建议
大河中学校第一批次的240人面向全市招生,按照招生录取计划的60%分配到全市各初中学校,共有144个名额面向全市初中学校进行定向切块。
三、关于招生政策的建议
大河中学可以进入全市初中学校进行招生政策宣传,全市初三毕业学生可自愿填报大河中学,享受第一批次的招生政策。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