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率先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免除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
来源:市教体局资助管理中心、市教体局资助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6-12-0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16年8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学杂费。
而攀枝花市已在2015年9月出台的《中共攀枝花市委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意见》(攀委发〔2015〕12号)就提出:对就读本市普通高中的70个贫困村中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在2015年12月出台的《中共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委员会 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攀教体委〔2015〕48号)中再次明确: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对就读我市普通高中的70个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在发放国家助学金和免除学费的基础上,再按1500元/生.年的标准免除杂费(含住宿费、水电费等)并免费提供教科书。
目前,在经过申请、评审、公示等程序后,2016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免除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已基本完成发放工作。至此,2016年全年共向569人次发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免除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资助金42.675万元(其中春季学期260人,19.50万元;秋季学期309人,23.1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