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1-10-1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钒钛高新区社会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学校),机关各科室: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内容已在教育部网站公开,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该文件从减轻作业负担、提升课后服务水平、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强化配套治理等方面,对“双减”工作作了详细规定,现将文件内容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组织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全体干部职工和教师认真学习,按照工作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一、大力开展政策宣传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属学校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理解“双减”工作的重大意义,通过张贴海报、设置宣传专栏、印发宣传小册子、在网站开辟专栏、在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召开家长会和主题班会等方式宣传《意见》精神,使党的教育“双减”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加强作业管理指导
市、县教研部门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作业设计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家庭作业减量提质。在质量监测命题时,要做到难度适中,不超纲出题。
三、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课后服务要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学校要按照“一校一案”编制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要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完成作业,全面做到小学作业不出校门,初中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四、落实“五项管理”要求
结合“五项管理”要求,将手机管理、睡眠管理、作业管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体质健康管理等工作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五、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转型发展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校外培训机构专题学习传达《意见》精神,引导培训机构深刻认识“双减”重大意义,正确定位发展方向,加快向素质教育等方向转型发展,使校外培训机构成为中小学教育的有益补充。
六、严控校外培训机构数量
按照“只减不增”原则,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锁定学科类培训机构总量,并通过治理整顿逐步压减总量,不得再审批新的面向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非学科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增加学科培训内容。
七、加强培训收费监管
全面落实《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防范化解校外培训机构办学风险的通知》。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和每一位学生家长签订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制的《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收取2021年秋季学期及以后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的学科类培训费用,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超过三个月的培训费用。
八、严格管控培训广告
按照“谁投放,谁清理”的原则,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广告清理行动。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九、严格规范培训行为
严格落实《攀枝花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办法》。不得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开展学科类培训。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任何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继续落实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及“曝光台”制度。
市教育和体育局将加大检查、暗访力度,结合检查结果、上级督促通报、群众来电来信,将“双减”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县(区)、学校督导评估内容。
附件: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docx
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