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民办学校筹设批准书
来源:市教体局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17-03-2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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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你(单位)申请筹设“攀枝花市成都外国语学校”(校址:攀枝花市东区地龙箐路9号),经审核,符合筹设条件,决定批准筹设。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应重新申报。
请在筹设期内,按照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认真做好筹设的各项工作。待学校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时,及时提出正式设立申请。
同时,请根据《关于对攀枝花市成都外国语学校筹设申报材料的意见》及时将补充的资料报市教育体育局。
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
2017 年3 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