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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发布校外培训机构第十二批黑白名单及《关于参加校外培训的温馨提示》 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和体育局校外教育监管科     发布时间:2022-12-3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钒钛高新区社会管理局,市直属事业单位(学校):

  现将《攀枝花市校外培训机构第十二批黑白名单》《关于参加校外培训的温馨提示》《“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平台”家长端“彩虹钥匙”操作流程》发给你们,请务必通过多种途径让每一名学生和家长知晓。

  各县(区)要继续加大校外培训督查力度,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面落实政府指导价,寒假期间不得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要重点严厉查处隐蔽于居民小区的非法培训、无证无照的“黑机构”、“众筹私教”、“高端家政”以及“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违规培训行为,持续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超范围”培训行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落实好各项安全预防及疫情防控措施,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为了保障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的学生与家长的合法权益,请务必将《关于参加校外培训的温馨提示》及时通知到所有学生家长,寒假放假前请将学生家长知晓《温馨提示》的反馈交给所在学校。请告知每一位学生家长,参加校外培训的学生均需通过“彩虹钥匙”进行实名注册,将“彩虹钥匙”作为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报名选课购课、交费、销课、退费等的唯一入口,杜绝线下现金交易,所有学生家长必须和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否则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

  同时请各县(区)严格督促各校外培训机构在“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平台”上及时更新完善机构、教师资质及课程等信息,严格通过平台进行售课,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要加强对机构预收费的监管,机构收费必须通过省平台全部进入专用监管账户,由机构为家长开具正规发票。

  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要以《温馨提示》《告家长书》等方式加大对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行为的政策宣传,提醒家长不交纳寒假学科类培训费用,不送学生参加无证无照的“黑机构”培训。

  附件:1.攀枝花市校外培训机构第十二批黑白名单.docx  

                  2.关于参加校外培训的温馨提示.docx

             3.“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平台”家长端“彩虹钥匙”操作流程.docx

  

     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