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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攀枝花市优秀人才选拔培养计划”攀枝花名师培养对象评选结果的公示

来源:市教体局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2-11-1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攀枝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攀枝花优秀人才选拔培养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攀人才〔2018〕3号)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2022年度“攀枝花市优秀人才选拔培养计划”攀枝花名师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专家评选、局党工委审议通过,拟同意18名教师为“攀枝花市优秀人才选拔培养计划”攀枝花名师培养对象。名单如下:

  罗春秋,男,攀枝花学院副教授。

  何  悦,男,攀枝花学院副教授。

  彭富昌,男,攀枝花学院教授。

  黄兰粉,女,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

  陈  艳,女,攀枝花市第二小学校高级教师。

  黄富致,男,攀枝花市第十五中学校高级教师。

  杨俊林,男,攀枝花市第十二中学校正高级教师。

  张茂丽,女,仁和区平地镇中心学校高级教师。

  邓  华,男,米易县第三初级中学校高级教师。

  宋学信,男,盐边县桐子林镇中心学校高级教师。

  谢  荻,女,攀枝花市外国语学校高级教师。

  王  利,女,攀枝花市第三高级中学校高级教师。

  张丽珍,女,攀枝花市第三高级中学校高级教师。

  冯庆萍,女,攀枝花市实验学校高级教师。

  高从俊,男,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校高级教师。

  廖茂林,男,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校高级教师。

  张文彬,女,攀枝花市经贸旅游学校高级讲师。

  姜小梅,女,攀枝花市特殊教育学校高级教师。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被公示人选师德师风、学术成就、教育教学成就以及其他相关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单位、姓名向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综合科(电话:3348330)和市教育和体育局党建干部人才科(电话: 3338861)反映。

  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