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攀枝花市优秀人才选拔培养计划”攀枝花名师培养对象评选结果的公示
来源:市教体局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2-11-1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攀枝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攀枝花优秀人才选拔培养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攀人才〔2018〕3号)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2022年度“攀枝花市优秀人才选拔培养计划”攀枝花名师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专家评选、局党工委审议通过,拟同意18名教师为“攀枝花市优秀人才选拔培养计划”攀枝花名师培养对象。名单如下:
罗春秋,男,攀枝花学院副教授。
何 悦,男,攀枝花学院副教授。
彭富昌,男,攀枝花学院教授。
黄兰粉,女,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
陈 艳,女,攀枝花市第二小学校高级教师。
黄富致,男,攀枝花市第十五中学校高级教师。
杨俊林,男,攀枝花市第十二中学校正高级教师。
张茂丽,女,仁和区平地镇中心学校高级教师。
邓 华,男,米易县第三初级中学校高级教师。
宋学信,男,盐边县桐子林镇中心学校高级教师。
谢 荻,女,攀枝花市外国语学校高级教师。
王 利,女,攀枝花市第三高级中学校高级教师。
张丽珍,女,攀枝花市第三高级中学校高级教师。
冯庆萍,女,攀枝花市实验学校高级教师。
高从俊,男,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校高级教师。
廖茂林,男,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校高级教师。
张文彬,女,攀枝花市经贸旅游学校高级讲师。
姜小梅,女,攀枝花市特殊教育学校高级教师。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被公示人选师德师风、学术成就、教育教学成就以及其他相关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单位、姓名向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综合科(电话:3348330)和市教育和体育局党建干部人才科(电话: 3338861)反映。
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