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攀枝花市优秀人才选拔培养计划”攀枝花名师培养对象评选结果的公示
来源:市教体局教师发展和对外交流合作科 发布时间:2019-10-0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按照《攀枝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攀枝花市优秀人才选拔培养计划”遴选工作的通知》(攀人才办〔2019〕6号)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攀枝花市优秀人才选拔培养计划攀枝花名师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组织专家评议推荐、局党工委审议通过,拟推荐17名教师为攀枝花市优秀人才选拔培养计划攀枝花名师培养对象。名单如下:
刘鑫春,女,攀枝花学院副教授。
秦振涛,男,攀枝花学院副教授。
桑梓伦,男,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高级教师。
李 刚,男,攀枝花市第三高级中学高级教师。
郭志洪,男,攀枝花市第三高级中学高级教师。
辜良超,男,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高级教师。
王维荣,男,攀枝花市成都外国语学校高级教师。
杨俊林,男,攀枝花市第十二中学校正高级教师。
卿大海,男,攀枝花市大河中学高级教师。
梅 静,女,攀枝花市第十五中学校高级教师。
杨建华,女,攀枝花市第二十五中小学校教育集团阳光外国语学校高级教师。
魏 刚,男,攀枝花市实验学校高级教师。
解 君,女,西区教研室高级教师。
龚碧玲,女,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工程师。
傅 梅,女,攀枝花市经贸旅游学校高级教师。
任明蓉,女,攀枝花市仁和区东风小学高级教师。
陈 春,男,四川机电学院教授。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被公示人选师德师风、学术成就、教育教学成就以及其他相关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单位、姓名向驻市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电话:3348330)和市教育和体育局教师发展和对外交流合作科(电话:3358915、3338861)反映。
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