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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更名成立四川省维护公平竞争和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2-11-1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更名成立四川省维护公平竞争和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川办函〔2022〕79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维护公平竞争和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省政府决定,将四川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更名为四川省维护公平竞争和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同时撤销四川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相关职责并入领导小组,并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公平竞争审查方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垄断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全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全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协调解决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并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大政策、措施;加强对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方面的协调领导、督促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鼓励探索重点领域和行业性审查规则,提高审查效能;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反不正当竞争方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加强对全省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并推进实施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落实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全省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对不正当竞争典型违法活动的治理,加强有关部门(单位)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打击传销方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禁止传销条例》。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组织指导全省和跨省打击传销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组成

  组 长:杨兴平 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滕中平 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 凯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秦 海 省法院常务副院长

  刘 楠 省法院副院长

  罗春梅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邦习 省委政法委专职委员

  胡 伟 省文明办副主任

  胡卫东 省委网信办副主任

  陶剑锋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敬茂明 经济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戴作安 教育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

  田云辉 科技厅副厅长

  王 雄 公安厅副厅长

  王小平 民政厅二级巡视员

  孔祥贵 司法厅副厅长

  陈 诚 财政厅总会计师

  熊义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党委书记

  袁世金 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

  赵乐晨 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

  刘 恒 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张 勇 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王 华 水利厅副厅长

  卿足平 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梁 勇 商务厅副厅长

  黄 萍 文化和旅游厅一级巡视员

  宋世贵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任兴文 省国资委副主任

  苟小兰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岩辞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机关党委书记

  方 青 省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黎万恒 省广电局一级巡视员

  张海峰 省医保局副局长

  刘合斌 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

  李 林 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王江渝 人行成都分行副行长

  陈 宏 四川银保监局副局长

  蔡 英 四川证监局副局长

  李道丕 省中医药局副局长

  陈永红 省药监局副局长

  三、办公室设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完成组长、副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省市场监管局、省法院、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商务厅分管负责人担任。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