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登记已经开始办理
发布时间:2016-10-1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办理时间:2月25日至3月1日
昨(25)日,东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正在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办理2015年春季学期入学手续。从2月25日起至3月1日,我市教育部门办理2015年春季学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手续。
3月1日为春季学期全市中小学校统一开学报名时间,3月2日正式行课。根据安排,从2月25日起至3月1日,我市教育部门办理2015年春季学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手续。记者在东区政务服务中心看到,6名工作人员负责办理今年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015年春季学期入学手续。只要带齐“六证”(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务工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转学证),工作人员当即就办理入学手续。
我市对办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入学和转学的安置,按照“就近入学”和“指定入学”相结合的原则统一安置。教育部门根据学校的办学规模和生源现状,核定各学校各年级的安置计划。学生和家长可以在安置计划中选择学校。
延伸阅读
办理入(转)学所需材料
1、父母当事人一方的有效身份证(提供原件查验)。
2、户口簿(提供原件查验,家长的身份证与《户口簿》相符,家长与学生之间有明确的监护关系)。
3、辖区务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有效暂住证(提供原件查验)。
4、务工证明(提交原件)或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
5、学生的转学证或原学校同意转出的《转学联系表》(提交原件验查)。小学一年级新入学时,不要转学证,初中一年级新入学时,需要提供小学毕业的相关资料(如毕业证或小学完成证书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等)。
6、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提供原件查验)。
(记者 彭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