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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全面取消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来源:学校后勤与资助科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9-09-0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19年3月,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根据《通知》,高校学生申请资助方面的规定有所变化:取消了此前规定的,高校学生申请资助时需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证明的环节,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

近日,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等六部门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等部门相关规定,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学校不得要求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证明,通知中的《攀枝花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去掉了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盖章的相关内容,改为了个人承诺,即申请人承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也就是说,不论是哪个学业阶段,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都不再需要去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及民政部门盖章证明了。认定申请表提交后,由所在学校(幼儿园)和有关部门核准认定确定困难等级,相应实施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出台的教育资助政策。

但是,不需要证明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申请,根据通知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提交后,学校会采取信息比对、民主评议等多种方式,开展核查认定工作,并将在适当范围进行结果公示。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在困难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学校会及时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并追回资助资金。同时,还可能会进入个人征信系统,对学生今后的学习生活造成一些不良的影响。在此要特别提醒同学(家长)们注意的是,在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时,一定要如实填写家庭经济情况等信息,千万不能填写虚假信息。

取消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精准资助,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落实的需要。市教育和体育局将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宣传和监管,切实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