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教育督导”公众号二维码公示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5-2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五项管理”实地督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37号)的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官网首页公示“中国教育督导”公众号二维码并告知“互联网+教育督导”平台举报方式。现将“中国教育督导”公众号二维码在本网站进行公示。
“互联网+教育督导”平台具体举报方式为: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互动平台”模块→弹出菜单后点击“举报平台”→对相关情况进行实名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