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对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4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教体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9-2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XX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我市校服在超市上架的建议》(第14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我市服装企业生产校服或引进专业校服生产厂商,提升校服品质,降低校服成本,为家长提供更加优惠的价格”的建议
贵委提出校服在超市上架售卖的建议,从便捷采购、信息透明、满足多样需求、规范市场秩序等角度出发,对提升校服采购整体水平具有积极意义。市教育和体育局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到广东省多个城市已采取校服进超市的方式向学生提供销售。一是广东省于2017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意见》,明确在市场购买模式中允许服装企业通过超市等渠道销售校服;二是2025年5月新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从7月1日起施行),支持属地统一款式后由企业市场化销售,家长可自主购买,为超市售卖提供了操作路径,这些做法都值得我市学习借鉴。
依据《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实施意见》(川教〔2022〕39号,以下简称“39号文”),明确学校是校服采购与验收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规范程序,依法公开采购。未授权地方可以通过超市等市场渠道销售学生校服,在我市实行“校服统一在超市上架”销售模式暂不具备政策支撑。
为保障学生、家长权益,市教育和体育局严格按照39号文件要求,加强校服管理,营造竞争环境,主动开放校服市场,鼓励和支持国内具备资质的校服生产企业参与我市学校项目采购,2022—2024年,服务我市学校的30家校服企业中,涵盖1家本地企业与29家市外企业(含10家省外企业),通过多企业竞标、“质优价宜”评标,有效保障了校服性价比与品质。
二、关于“对超市上架校服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质量标准,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的建议
虽然我市实行“校服统一在超市上架”销售模式暂不具备政策支撑,但我市建立了严格的校服验收制度,实行“台账”“明标识”“留样封存”制度。鼓励“双送检”,即企业在生产后自行送检,学校在接收校服时再次送检,确保每一批次校服质量都能得到有效监管,实现质量可追溯,切实保障学生穿着安全和健康。同时,强化监督管理。联合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加强对校服采购和质量的监督管理,不定期开展校服质量专项检查,对抽检不合格的校服产品严肃处理,督促企业整改,规范校服市场秩序。
下一步,待教育厅启动川教〔2022〕39号文到期修订工作时,市教育和体育局将结合地方实际,积极向上争取省里拓展校服销售采购方式,进一步方便学生、家长购买。
感谢贵委对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期待贵委继续关注教育事业的发展!
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