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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

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对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9-2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罗勇、李玉和、罗成林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缓解家校矛盾、共建良好教育生态的建议》(第103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教体局配合,整合律师、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等资源,成立市级调解小组。同时,指导学校也相应成立专门协调小组,出现家校矛盾时,让老师不再是孤军作战,真正回归正常教学,也让家长有问题时有沟通协调的地方,当校内‘调解台’无法解决时,可申请市级调解小组提供咨询或介入调解”的建议

  当前我市化解家校矛盾开展情况:一是规范教师教育管理行为。严格落实教育惩戒规则,常态化开展师德与家校沟通培训,出台教师正当履职保护举措,减轻教师 “不敢管、不愿管” 顾虑;建立教育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防范纠纷网络发酵;二是全市中小学校持续深化 “双减” 落地见效,严禁向家长转嫁教学任务,各中小学校均建立家长学校,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转变焦虑心态、树立协同育人观念;三是落实校内矛盾缓冲机制。全市各中小学校均设立家校调解室,组建由校领导、心理教师、法治副校长、家委代表构成的校内调解小组,实行矛盾校内先行处置,为班主任减负,避免矛盾直接对立;四是厘清家校育人责任边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中小学校加强与属地县(区)人民调解中心对接,学校调解无效时,市、县(区)调解中心及时介入,协同处理。

  下一步,市教育和体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探索组建市、县两级家校矛盾调解队伍,实行 “校内调解前置、市县级调解兜底”工作机制,校内难以化解的纠纷可申请市、县(区)专家介入中立调解;进一步统一规范校内调解流程、台账管理,定期开展调解员业务培训,线上线下同步开放诉求渠道,保障家长诉求有专业平台受理;持续开展家校共育宣传,营造尊师重教、协同育人氛围。

  感谢你们对我市教育工作的支持、关心,希望你们继续关注教育事业的发展!

  

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7月17日

审核: 蒋莉娟   责任编辑: 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