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教育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曝光
来源:市教体局安全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5-12-1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切实加强全市教育体育系统今冬明春校园安全防控工作,夯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坚决杜绝涉校涉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尤其是群体性伤亡灾害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安全防控形势持续稳定,市教育和体育局于2025年12月1日—12月5日对各县(区)、国家钒钛高新区、市直属学校今冬明春校园安全工作情况开展调研,现将有关突出问题曝光如下:
突出问题一:某学校电井标识脱落,模糊不清。
依据:《四川省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第八条第二项,“未对校园存在的有限空间(包括但不限于地下室、半地下室、化粪池、电井)等开展危险源(因素)辨识,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并且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直接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突出问题二:某学校教学楼楼梯间堆放可燃物问题。
依据:《四川省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第六条第一项,“在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或采用彩钢夹芯板搭建,且彩钢夹芯板芯材燃烧性能等级低于GB8624规定的A级的”直接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突出问题三:某学校宿舍门口疏散指示标识过高,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
依据:《四川省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第6条第二项,综合判定第9条,“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或所设置设施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的要求设置数量50%的”判定为隐患。
突出问题四:某学校未完善应急预案,预案是初稿,未上会研讨、未形成正式文件。
依据:《四川省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第六条第一项直接判定第1条,“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直接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发布:王坤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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