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
来源: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4-10-1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有关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教育体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负责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教育体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学校开展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
(五)指导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完成省下达的藏(彝)区学生“9+3”免费职业教育任务。
(六)综合管理全市成人教育和广播电视教育及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协调普通高等教育发展。
(七)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对中等及以下各级各类教育、广播电视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考核工作;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
(八)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育体育拨款的筹集、拨付工作;监督全市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国(境)外教育体育援助、贷款和合作项目的执行;负责普通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完善贫困学生资助管理体系。
(九)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十)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市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体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用”管理制度改革。
(十二)负责并指导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负责并指导学校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和推进现代教育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负责推进农村薄弱学校建设;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推动校舍档案和信息系统建设,促进校舍安全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四)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出国留学人员和教育体育系统来攀外籍教师、教练、专家及留学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五)管理、指导大中专招生和自学考试工作;制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六)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承担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
(十七)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省级以上综合运动会,负责组织协调市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十八)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管理学校体育工作;制定全市学校体育、青少年业余训练的规划和工作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督促和检查。
(十九)指导全市学校后勤改革和体育产业发展,负责全市学校后勤和体育产业管理;拟定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政策、措施,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协助管理全市体育彩票市场。
(二十)指导教育体育科研、技术攻关及成果推广工作;负责组织、监督全市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二十一)承担指导、检查、督促全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二十二)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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